索引号: | 01392433-3/201901-00033 | 信息分类: | / |
发布机构: | 政府办 | 组配分类: | 人事任免 |
文号: | 主题分类: | 综合政务 | |
生成日期: | 2019/1/16 | 关键词: | |
有效期: | 著录日期: | ||
内容概述: |
肃北县人民政府
关于李瑾海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、各单位,驻肃各单位:
经研究,决定:
李瑾海同志任县住建局(环保局)副局长(正科级);
相宏同志任县信访局专职副局长;
鲁海林同志任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;
刘煜华同志任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;
郭玉琼同志任县商务局专职副局长;
潘会军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。
李瑾海等六名同志任现职级时间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算起,请按相关行政任免程序办理。
肃北县人民政府
2018年12月27日